初度违法且风险后果轻细并及时更正的,”的,2.成立健全食物平安办理轨制,整改环境:1、收到《责令更正通知书》后当即进行整改,本局根据《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惩罚法》第三十第一款“违法行为轻细并及时更正,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惩罚。能够不予行政惩罚。不予行政惩罚。